【来源:昆山法院】
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张浦人民法庭法官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调解。
原被告系夫妻,两人于1981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时有争吵,曾于2010年申请离婚,后双方接受调解、撤回离婚申请。经过多年生活,原被告依旧难以维系感情,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乡村,且财产分割等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承办法官秉持“便民、高效、温情”的原则,主动深入村居了解情况。同时,为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法官联系到所在地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调解。



庭审过程中,法官细致梳理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充分了解实际诉求,会同参与调解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多角度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从婚姻状态、夫妻感情、现实原因等角度向当事人全面剖析情况,并向双方阐明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及司法解释,普及财产分割等法律知识。
因双方婚姻持续时间较长、财产分配复杂,原被告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以案释法,向村委会工作人员、旁听群众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家事纠纷矛盾化解能力,引导群众珍惜夫妻感情,传承优良家风,助力构建和谐家庭。
来源: 张浦人民法庭
供稿:张新华
文字:康嘉倩
版面:沈 希
审核:蔡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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