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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教育局 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9:43:00    

肃州区教育系统“校园餐”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中纪委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破解“校园餐”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重点整治重点整治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陪餐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家长委员会监督制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不严格;未落实校长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校长“三个一”(即每学期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工作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缺位,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确实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膳食经费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未设立专门台账,不按规定单独核算,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食堂供应的餐食质量未达到补助标准;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公共开支;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教职工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食堂维修改造等其他教育支出;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三保”支出、居民养老保险、平衡预算和偿还债务等问题。

(三)食品安全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有关标准;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配备、培训或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对食堂一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经常、不深入、宽松软;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未100% 配备“三防”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有害生物防制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老化,对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后厨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和实时传输,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未全面运用智慧食堂监管系统实现对食堂全过程、全天候、全链条监管;食堂内部控制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食材溯源不及时等问题。

(四)食堂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未建立食材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票、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未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阻挠、拖延家委会成员履行职责;未建立校园餐问题举报渠道和实名保密快速响应机制;未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不落实、不规范等问题。

(五)食材质量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

(六)食品卫生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三防”设施及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老化,对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智慧食堂”未充分利用,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和实时传输,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等问题。

(七)涉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其他方面问题。对今年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各级督查、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反映有关问题:

区 教 育 局: 投诉举报电话:0937-2681015

投诉举报邮箱:411675372@qq.com

来信来访地址:肃州区建设路8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937-2612315

投诉举报邮箱:274945460@qq.com

来信来访地址:肃州区莫高路16号

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区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肃州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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