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哪些人算特困人员?能得到哪些救助?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将继续带来关于特困供养的政策解读。
1.哪些人可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答: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儿无女、无父无母等)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父母儿女健在但因自身残疾、患病等因素无法提供赡养、抚养、扶养)。
2.当前我省特困供养人员能享受哪些救助政策?
答:主要有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丧葬补助五项政策。
3.对我省特困供养人员如何进行生活救助?
答:分两项,按月社会化发放。第一项基本生活救助金,主要用于购买米面粮油等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按各地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的1.5倍确定,即:700×1.5=1050元/月。第二项照料护理金,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发放对象仅为失能特困人员。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能力失能人员分别按全省最低工资(1880元/月)的30%、50%确定,分别为564元、940元。照料护理金不发给本人,由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的责任主体领取,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送医陪护等服务。
4.对我省特困供养人员如何进行医疗救助?
答:民政部门全额为特困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发放360元门诊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报销比例基本达到95%以上,产生的自费费用从个人供养金支出,如支付困难可予以临时救助一次性解决。
5.对我省特困供养人员如何进行教育救助?
答: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大专、本科院校就读的,不因年龄超标取消救助供养待遇。
6.对我省特困供养人员如何进行住房救助?
答:特困人员自建、租赁房屋等都是住建部门的重点保障对象,个人支付费用较少,需要自付部分可通过临时救助解决。(未完待续)(记者 李静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