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23日—25日,德惠市人民法院督察室对各派出人民法庭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室一行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多种方式,聚焦长春中院督察室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检查标准,对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庭审规范、办公秩序、人员在岗、安检安保、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察,对个别法庭存在的立案材料审核不严谨、诉讼服务指引不够详细等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督促整改。同时强调各人民法庭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增加安全培训次数,提高干警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从而促进基层人民法庭改进纪律作风,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廉洁的司法服务。
此次专项督察是德惠法院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司法质效的重要举措,通过督察进一步强化了法庭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接下来,德惠法院将持续加大督察力度,创新督察方式,常态化开展对各派出法庭的督察工作,为人民法庭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于承鑫)